黄祚信促请雪州政府明确的给予清楚的说法,设立在商业单位的教堂是否应当提出申请准证,因为不同单位各自提出互相矛盾的说法将使人民混淆。
我们从雪州行政议员和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公关的说辞中,发现两者的说法前后严重出现自相矛盾,根本无法给予美丹花园教堂事件上理出一个明确合法和合理的交代。
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或雪州高级行政议员的说辞,当中的矛盾如下: 根据报章所刊登的新闻,据雪州非穆斯林事务委员会主席黄洁冰的说法是,民联自2008年执政雪州后,州政府是允许商业单位在不需要申请准证的情况下,充当宗教场所,惟必须通知有关委员会。
而掌管雪州地方政府事务的行政议员欧阳捍华强调,只要有关建筑设计已获县市议会批准,就不存在问题。
不过,根据八打灵再也市政厅公关的说辞却是办公楼设立教堂需要提出书面申请,而该教堂完全不曾提出规划许可的申请。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民联雪州政府已经不是头一年执政,不过民联行政议员迄今仍搞不清地方权限规范的条文,究竟教堂该听命于八打灵再也市政厅或是行政议员?”
他补充,我们对于雪州政府的办事能力感到非常失望,就连基本的地方规范指南也出现两种矛盾之极的说法。
美丹花园教堂示威事件涉及州政府以及其下县市议会的权限事务,相关各方必须负起责任去解决,而不是以互相矛盾的发言混淆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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