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 2011

行動黨領袖裙帶關係是趙明福案件源頭

馬華雪州聯委會副組織秘書黃祚信表示,趙明福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顯示,民主行動黨黨內存有著嚴重的裙帶關係問題,最終導至趙明福步向自殺之路,民主行動黨領袖難逃其咎。

他說,尤其是趙明福的上司,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必須負起最大責任,種種情況及事實,反映歐陽捍華與趙明福案件有密切關係,但是歐陽捍華至今都不挺身面對,實在令人感到失望。

黃祚信根據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發表文告指出,經過各界多時的施壓,民主行動黨加影市議員李繼香終在皇委會聽證會上承認皇委會第36證人李維榮是其叔叔。

他指出,也是林吉祥前政治秘書的李繼香,為何早前不敢向媒體承認李維榮是其叔叔呢?心虛的心態表露無疑。

「李維榮也承認,他是在沒有經過競標的情況下,獲得由民主行動黨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發出的選區工程及項目。」

黃祚信表示,雖然李維榮不認為趙明福為歐陽捍華「代簽」工程的報價表或索款表格,或會為趙明福製造更多心理壓力,但「代簽」課題已引起關注,李氏的看法也引起質疑,這己成為此案的重要論點。

他說,根據皇委會調查報告,李維榮自揭是歐陽捍華發出的選區工程或項目的「代理」,並負責安排各造以展開工程計劃。

「李氏同時也會準備有關文件,以獲取批准及撥款,他跟歐陽捍華及趙明福都有密切工作關係。」

他說,根據調查報告第16頁的調查結論,李維榮披露,趙明福對官員充公其手提電腦感到不悅,並認為不應把手提電腦交出。

黃祚信表示,李維榮披露,除了手提電腦,趙明福曾詢問他有關發貸單的事宜,並向他確認政府工程或活動是否需要3個報價單。

他指出,盡管行動黨領袖在此案已被質疑出現不道德的工程交易行為,但是,行動黨本身却利用趙明福案件作為攻擊國陣政府的工具,以轉移視線。

「根據李維榮在皇委會的供詞,趙明福大多時候沉默不語,看起來似千頭萬緒,根據調查,李維榮相信趙明福是擔心官員會針對3個報價單事項,作出指控。李維榮告訴皇委會,其實,趙氏並不懂是否需要3個報價單,因為這並不是趙的工作範圍,反而是李維榮更適合針對此事作出解釋。」

黃祚信重申,從案發到調查結果出爐,行動黨都沒完沒了地指責政府,事實上,趙明福案件的源頭是行動黨領袖的裙帶關係所造成,如果沒有以上事情發生,趙明福案件就不會發生,行動黨的歐陽捍華及所有領袖,才應對此案負責及向全民道歉!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