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9, 2012

安華無罪,證明司法獨立公正

馬華雪州聯委會副組織秘書黃祚信表示,吉隆坡高庭法官今早宣判國會反對黨領袖安華的肛交案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證明我國的司法獨立及公正。

他針對安華的肛交案發表文告指出,民聯在安華案件未宣判前,質疑
我國司法不公正,以為安華將在肛交案中被判入獄,並號召萬人大集會,企圖影響安華肛交案的判決。

他說,
警方允許支持安華大集會在有條件及不擾亂社會秩序的情況下和平舉行,也證明我國警方中立及並沒有偏袒任何一方,雖然和平集會法案還未在憲報上公佈。

無論如何,黃祚信認為,任何案件在未宣判前,
被告的支持者都不該在法庭外舉行大集會,以免影響司法公正及法官的判決。

他指出,在過去多宗涉及國陣領袖或高官的案件,
支持者都沒有在法庭外舉行大集會支持被告,一切交由法官定奪。

黃祚信表示,
他接受吉隆坡高庭法官宣判安華的肛交案罪名不成立判決,也希望人民能對我國司法更具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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