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華雪州聯委會副組織秘書黃祚信抨擊雪州民聯政府,為了撈取來屆大選政治選票,嘩眾取寵,推行的1000令吉延長地契99年措施隱藏附帶條件,雪州初生嬰兒基金則不切實際。
他發表文告指出,雪州民聯政府為了粉飾自己,以撈取選民的選票,獲取選民的信任,推出的政策,表面上看來有利人民,實際上隱藏問題,選民如果沒有深一層了解,必遭到蒙騙。
他說,就以1000令吉延長地契99年計劃為例,這項計劃自今年6月1日生效後,卻沒有告訴人民需還清地價、地價計算法、廉價延長地契不得上訴和轉賣等的隱藏條件。
他表示,雪州民聯政府雖允許人民以1000令吉換取99年的地契,但是,根據指南,地契持有人不得轉名、售賣或抵押給銀行,除非繳清地價。
黃祚信指出,這種地契和臨時地契(TOL)沒有分別,村民如果在5年或10年後要脫售土地,村民必須繳清地價,到那時候,地價相信已翻了數倍,如果轉名到第二代,地價則更高,他們可能沒有能力繳清地價,無法脫售土地,也不能抵押給銀行,以便進行重建或裝修。
他說,根據指南,1000令吉延長地契99年計劃,只能傳到第二代,不能傳給第三代,漏洞百出,背後隱藏種種不為人知的缺點。
他進一步表示,如果地主沒有脫售土地,卻須繳還30年的地價,這是否意味著地主在30年後不必繳還地價,指南里沒有詳細說明。
黃祚信質疑雪州政府批准的地契是否合法,因為根據國家土地法典76條文闡明,只有在地價繳清或被豁免後才能獲得地契。
他表示,根據國陣在308之前執政雪州時的計算法,雪州國陣政府比民聯執政雪州征收的地價便宜。
他也說,馬華雪州投訴局主任湯木已針對此課題,挑戰雪州州務大臣卡立進行辯論,但迄今後者還沒有回應。
針對雪州民聯政府推行的每年雪州100令吉初生嬰兒基金,黃祚信認為不切實際,因為沒有人知道在18年後發生甚麼事情,民聯是否還繼續執政雪州,該基金是否還能存在?
他舉例,信託基金公司承諾的回酬,18年後也可能因為投資不當倒閉而無法兌現,更何況是烏合之眾的雪州民聯政府。
黃祚信表示,根據雪州初生嬰兒100令吉基金,嬰兒在年屆18歲時,可獲得1500令吉的投資回酬,這個可能性很低,雪州民聯政府也沒有作出任何擔保。
黃祚信希望選民看清雪州民聯政府的真面目,不要被他們的嘩眾取寵政策所蒙騙。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